記得很多年前,當時我參加了一個輔導訓練營,在小組中我分享了一些成長過程中的掙扎,談到一些我一直不能衝破的問題。
當時導師問了我一個問題:「你是不能?還是不願意呢?」
我想了一下,答了她:「我不知道。」
事隔很多年,我才發覺導師問的問題其實是一個蠢問題。
她可能對哲學全無認識。
「不能」與「不願意」不是兩個截然不同的範疇,很多時我們不願意做一些事情,其實是因為「不能」,「不能」帶給我們不適的感覺,於是我們「不願意」去做。
明白了這個道理,我們比較容易原諒別人的過失,有時一些人犯了一些錯誤,很多時出於「不能」,於是「願意」變得不可能。
例如一個被父母寵壞了的孩子,他在受保護的環境中長大,根本很少直接接觸世界,他們往往只懂說(或許他根本不知道自己說什麼)不懂做,與別人交往,便很容易帶給別人不少懊惱,例如遲到、失約、說了卻忘記了……
對於這些人,根本不能用「不願意」去判斷他,因為在他的人生經驗的資料庫中,根本沒有那一種「可能」,願不願意其實是一個無關痛癢的問題。
所以,我對我的受助者,會有兩套標準,對於受過教育的,我會要求高一些;對於低下階層,我又會放任一點。
從結構主義的角度去觀照問題
當別人得罪了你,不是不去惱恨他們,而是要從一種結構主義的角度去觀照問題;人若能願意,必須要有「願意」的條件,就是「能」,他們就是「不能」,表面上衣冠楚楚,骨子裡卻是個「閹人」。
那麼,道德的界線應當怎麼界定呢?如果「不願意」是出於「不能」,當事人難道不用負上責任嗎?
我的答案是:愚惷也是一種罪,無知也是一種罪,只是比有意傷害別人的罪輕一些。
難道整天上網、打機、上facebook,不去讀一點書、不去反省自己的人生,這些「懶行」不是罪過嗎?不過這種「罪行」不會一迅間帶來惡果,直至要和世界面對面,卻墮進了精神分裂(社會美其名「思覺失調」)的思想地獄。
電影《七宗罪》談的便是這種人間世相,浮腫人生下的沉淪。
他們所作的他們是知道的
如果你是一隻動物,你不用為你的懶惰負上責任,因為牠們所作的牠們不知道;但對於人類,他們所作的其實他們是知道的,只是這種知道停留在肉體層面,而當事人再以語言扭曲這一種身體的「知道」。
他們犯了錯,他們總有理由去解釋;但他們可以解釋掉人生的疏懶嗎?我說的是生命的沉淪。
沉淪是不容易覺察的,擺在面前的有兩條路,我們卻選擇了那條「不對」的路去走,因為沒有人察覺,「對」與「不對」只在腦海中閃過,選擇「不對」易如反掌,旁人根本不察覺,但你卻開始沉淪,一步一步走到人生的末路,直至活不下去(抑鬱是那種沉淪無言的聲音)。
那種剎那的知覺,你有過、我也有過,但卻被我們的傲慢視而不見,難道我們不要為這種人生態度負上責任嗎?
當你選擇了「錯」,再要走回「對」,便加倍困難,因為你已經變成那個「不對」的人,選擇「對」似乎有違你的良知(讀一點黑格爾,你便會明白這種辯證道理),於是你不斷選擇「錯」,你卻以為自己選「對」了,因為自我感覺良好,感覺「理直氣壯」,卻與生命的本真愈行愈遠,直至要與真實相遇的一刻,那撕裂的感覺卻比死更難受……
有誰可以監察自己做對嗎?沒有,一個也沒有,連上帝也不可以,因為「上帝」也可以是人想像出來的「對」;那麼社會的道德規範可以嗎?即佛洛伊德所說的「超我」,但「超我」也可以用作遮蔽真實的工具,原本我犯下大錯,我卻說我的錯是「小錯」,已經與「超我」充份合作,認了「錯」,原諒了自己,卻沒有與真正的「錯」相遇,於是隱藏的「錯」成為了日後的「對」的絆腳石。
認識了這種「對」與「錯」的辯證關係,便會明白根本沒有所謂的「願不願意」,因為願意做對從來是一個選擇過程的結果,當人生的路上我有太多選「錯」,到了真的要選擇「對」,便變得力不從心,因為心中無「對」,「不能」便是這個意思。
所以,道德問題從來都是一個結構問題。